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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表彰盐田区第三届文明示范单位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

发布时间:2006-08-24

2003年,我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市第七届和区第三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实现了全区政治、物质、精神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为表彰先进,弘扬良好的道德风范,进一步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全方位、多层面的深入开展,区委、区政府于2004年3月18日深盐委〔2004〕11号)决定,授予区委(区政府)办等23家单位为盐田区第三届文明单位,卢叙查等23名人为盐田区第三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名单附后)。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区干部群众要向文明示范单位和创建活动积极分子学习,为把我区早日建成现代化的物流枢纽城区、优美的滨海旅游城区和高尚的文化生态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盐田区第三届文明示范单位和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名单

一、盐田区第三届文明示范单位名单(23个)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盐田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沙头角街道办事处、沙头角街道文化站、海山街道办事处、海山街道鹏湾社区、盐田街道办事处、梅沙街道办事处、盐田公安分局、盐田巡警大队、沙头角派出所、区人民医院、区卫生防疫站、沙头角中学、东和小学、沙头角商业外贸有限公司、盐田区工业发展公司、盐田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百多尔时装有限公司、积美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二、盐田区第三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名单(23人)

卢叙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罗为平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文化局局长

邱少波   区发展计划局(统计局)局长

高伯   区农林水局局长

岑选德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曾贵芬   盐田公安分局政委

陈锦文   梅沙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民绥   海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邓德良   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徐富俊   沙头角街道党工委委员、两办主任

陈卓文   盐田巡警大队大队长

文庆林   沙头角派出所所长

李  高   盐田街道文化站负责人

陈素文   区人民医院内科护士长

周文英   区盐港医院妇产科主任

孔祥钰   沙头角中学校长

刘汉文   外国语小学校长

吕锦梅   桥东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蔡院群   鹏湾社区居委会主任

郭宝铭   区投资控股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

卢中兴   区捷诚外资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郭任新   鸿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晓敏   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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